钱从哪里来?债券违约后兑付资金来源总结
来源:债市覃谈
国君固收.专题研究 | 报告导读:
自2014年第一起债券违约至2018年10月30日统计截止,国内共计87家发行主体的189只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其中147只为公募债,42只为私募债。违约的公募债中有38只在违约之后得到了全额或者部分兑付。
违约兑付资金来源主要有:
(1)自筹资金,包括以自有经营资金偿付、自有资产转让变现、抵押贷款或借款等,涉及中富、山水、宏达、雨润、奈伦、川煤、中城建、宁上陵等8家发行主体的17只违约债券。一方面,经营情况好转可能使得企业之前的违约债务得以偿还,比如山水受益于水泥行业景气度的回暖,违约债务开始逐步达成和解。依靠资产变现或者抵押则需要关注资产的质量及变现能力。
(2)政府协调或国有资金支持,通常包括政府参与协调下的再融资和具有国有背景的资金的支持,涉及二重、中钢、亚邦、宏达、华昱、奈伦、川煤、江泉等8家发行主体的11只债券。政府协调或者国有资金支持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认可公司经营状况,愿意解其燃煤之急,如华昱股东中煤对华昱的支持,江苏信托对亚邦的支持等,另一类则是出于“维稳”的目的,防止违约对当地就业、以及金融市场产生的负面影响。
(3)第三方代偿,指引入新投资人接手违约债务,涉及3家民营发行主体协鑫集成、中科云网、博源集团。与政府或国资机构接手违约债务不同,政府以救助为主要目的,而第三方代偿通常以盈利为目的,具有优质低价壳资源的上市公司更易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债务偿付。
1.违约兑付债券总体情况
自2014年第一起债券违约至2018年10月30日统计截止,国内共计87家发行主体的189只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仅考虑银行间和交易所交易债券),其中42只私募债,147只公募债。由于私募债公开信息较少,因而此次我们仅研究目前为止147只违约公募债券的违约后兑付情况及兑付资金来源。
全部违约债券中,共计36家发行主体的109只债券至今尚无任何兑付,24家发行主体的38只债券得到了兑付,全额兑付的违约债券28只(含9只技术性违约债券),部分兑付的债券10只,回收率在3.9%-94.7%不等。24家发行主体中,民营企业16家(含3家上市公司),国有企业7家,外资企业1家。
2.违约兑付资金来源
除技术性违约外的29只违约债券,根据公司公告和媒体报道,可查实的违约兑付资金来源大致分为三类:1. 自筹资金;2. 政府协调或国有资金支持;3. 第三方代偿。一家企业筹集兑付资金常常不止一个途径,在以下研究中,如果兑付资金来源有明显的主次之分,则只计主要来源,若不同途径筹资比重相仿,则计为不同来源。
2.1.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包括以自有经营资金偿付、自有资产转让变现、抵押贷款或借款等,涉及中富、山水、宏达、雨润、奈伦、川煤、中城建、宁上陵等8家发行主体的17只违约债券,8家发行主体中仅川煤为国有企业,山水为外商独资企业,其余均为民营企业。
能够以自有资金偿付的企业通常是违约时经营状况尚可或在违约后经营状况好转的企业,山水、奈伦、宁上陵和川煤的部分债券都主要凭借自身经营性现金流的周转得到部分或全部偿付。此外,通过自有资产转让变现或抵押资产贷款也是常见的兑付资金来源,用以转让或抵押的资产通常为土地和公司股权,中富、宏达、雨润、奈伦、中城建均采取了这一方式。
民营发行主体更常以此种方式筹资偿付主要有两个原因:
1.必要性。相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门槛高、成本高,正常经营时期的融资渠道已经很狭窄,债务危机一旦爆发只会加速外部融资路径的断绝。而民营企业除非规模特别大、业绩非常突出、直接影响当地就业和经济,否则很难像国有企业一样获得来自政府或者国有资金的直接援助。另外民营企业往往是民营企业家毕生经营的心血,恶意逃废债的情况并不多,多数企业违约之后仍然是有较强偿还意愿的。因而如果民营企业想要偿还违约债务,自筹资金是首先考虑的途径。
2.可能性。民营企业信用风险具有一定的突发性,而且多数民企所在的行业并不像煤炭钢铁那样具有很强的周期性,因此诸多民企在违约时的经营状况并未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只是由于无法像国企一样有便利的融资渠道和来自政府的信誉背书,加之粗放的现金流管理、激进的投资风格、高风险的股东人群和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等等民企常见问题,容易现金流断裂爆发债务危机。违约后的民企如能适当调整经营策略、合理处置资产、解决公司治理问题,再遇上行情回暖等契机,依然具备依靠自身经营扭转局势的可能,并且通常这类企业会拥有一部分优质资产可供抵押或变现,尤其是因为激进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的民企往往会因为扩张过程中留下的资产获得一定的流动性空间,南京雨润就是比较典型的案例。
山水集团:市场形势好转,自有生产经营资金偿付
山水集团首只违约债券为2015年11月12日到期的“15山水SCP001”,2016年1月4日公司偿付该只债券违约利息但未支付本金,此后2016年1月21日-2017年5月21日间,“13山水MTN1”、“15山水SCP002”、“14山水MTN001”、“14山水MTN002”先后发生违约,公司公告称债务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控股股权纷争未解决,融资渠道受限,资金链十分紧张,且公司目前正面临多起债务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已被查封或保全。
2018年9月28日山水公告称,2016年起,在市场协同、新旧动能转换的影响下,水泥市场形势好转,公司通过自有的生产经营资金与债券持有人达成和解,分期偿还违约债务。全部五只违约债券于2018年8月31日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开始偿付,其中首只违约债券“15山水SCP001”得以全额偿付,其余四只债券兑付比例从51%-84%不等。
奈伦集团:资产状况改善,政府协调下的资产转让
“11 蒙奈伦/11蒙奈伦债”应于2016年5月5日回售, 4 月19日回售登记期截止当日,公司发布兑付风险提示公告,5 月5 日正式发布公告确认回售及利息违约。奈伦集团曾在2017年2月3日、2017年5月9日分两次支付了2015-2016、2016-2017年度的两期利息。2018年5月4日蒙奈伦发布公告,宣告中期回售违约的企业债“11 蒙奈伦/11蒙奈伦债”兑付工作正式启动。
据债权人自述,该违约债券得以兑付一是由于发行人资产状况改善,兑付前公司资产已能够覆盖兑付所需资金;二是在政府协调下进行的资产转让,2016年奈伦集团将内蒙古政府为其配置的大化肥项目的原料煤炭资源权益转让给了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上陵:依靠自有资金实现部分偿付
违约债券“12宁上陵/12宁夏上陵债”应于2018年10月15日到期兑付,在即将到期前的9月26日,宁上陵集团核心子公司宁上陵牧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黄河农商营业部强行划转1.95亿、基本户黄河农商新华支行中244万被划转,用于归还宁上陵集团下属公司借款本息;而承诺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建设银行宣布流动性支持条约失效;部分持有人认为声称可覆盖本金两倍多的抵押物价值存疑。多重意外导致偿债资金安排未能如期到账,且未形成有效解决方案,致使债券违约。
违约后次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内全部债券持有人发放2017年10月16日-2018年10月15日利息504万元及部分偿债资金3972万元。公司未明确说明该部分偿债资金的来源,但根据违约原因及违约后一日即部分兑付的情况看,兑付资金应来自宁上陵尚余的自有资金。宁上陵集团称,对尚未兑付部分,公司后续会有序地逐步解决,在建的星华汇项目地处银川市繁华地段,年底预计封顶,会给公司带来现金流入,另外公司也在积极寻求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投资。
川煤集团:市场回暖经营好转,自有资金部分偿付
“12川煤炭MTN1”应于2017年5月15日兑付本息,到期时仅兑付了当期利息,本金违约。2018年5月25日按原票面利率支付了2017年5月16日-2018年5月15日期间的利息。“14川煤炭PPN001”于2017年5月19日本息均违约,2017年5月26日兑付当期利息。川煤公告称,在煤炭市场理性回暖的大环境下,公司经营现状有所好转,但受前期宏观经济下行和煤炭行业长期不景气影响,资金仍十分紧张,因而仅能付息未能兑付本金。川煤还表示,后续会加强公司自身经营,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人员下岗分流缩减资本支出,努力通过自身经营性现金流偿付,此外也在争取省政府的支持,努力筹措资金。
川煤首只违约债券15川煤炭CP001的全额偿付曾得到四川省政府的大力协调与支持,但在其后违约的两只债券“12川煤炭MTN1”、“14川煤炭PPN001”未能有相似的境遇,两只债券得以艰难付息主要还是川煤在经营状况好转的情况下依靠自有资金的周转。
珠海中富:土地抵押贷款及转让子公司股权
2015年5月28日“12中富01”部分本金违约,10月27日兑付逾期本金及5月28日-10月27日期间利息。兑付资金3.8亿元中,有1.44亿元来自未受限的两块土地作为抵押获取的银行贷款,1.85亿元来自向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的借款,而偿还该笔外部借款也需要依赖银行贷款释放抵押物获取再融资来实现。
2017年3月28日“12珠中富MTN1”本息违约,4月18日和5月2日分别兑付全部利息和部分本金。5月22日珠海中富回复深交所询问称,将从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中贷出约1.9亿元以及公司自有资金用于兑付剩余2.1亿元违约本金。6月1日中富兑付剩余违约本金,同日午间公告将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100%股权出让给佛山碧桂园。董秘办表示出售河南中富收取了诚意金,部分款项用来偿还违约中票。
南京雨润:联合主承销商提供流动性支持,抵押土地再融资
2015年3月23日,南京雨润实际控制人祝义财被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雨润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外部融资受到不利影响,财务状况恶化。2016年3月17日雨润公告确认“15雨润CP001”本息违约,3月21日,公告兑付全部利息和部分本金,3月30日兑付剩余应付本金。据财新报道,此次偿付是由联合主承销商民生银行提供的流动性支持。
2016年5月13日“13雨润MTN1”本息违约,公司公告称因资金调度和操作时间原因,未能在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关闭前将兑付款项划转至中债登。虽然通常认为此次属技术性违约,但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本次违约并非完全的技术原因,主因依然是流动性吃紧,雨润提供了徐州的一块地块作为抵押物,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后银行增加了新的贷款,才得以在下一交易日全额兑付。但未明确资金是否来自于主承销商中国银行。
中国城建:转让资产偿付点心债
2016年11月28日,“12中城建MTN1”、“14中城建PPN003”、“14中城建PPN004”未能按时付息,于2016年11月30日延期完成三期债券付息。一年后“12中城建MTN1”、“14中城建PPN003”本息到期违约,“14中城建PPN004”再度付息违约,但至今均未有兑付。2017年6月12日“14中城建PPN002”本息违约,6月16日支付部分利息。
公司未披露以上几期债券兑付资金来源,但根据中城建对其他发行债券筹资途径的详细披露可以一窥其资金来源。据中城建公告,通过转让香港马鞍山项目股权、华融和郑州银行股票、中国-加拿大自然资源合作资金份额、美国迈阿密项目股权等筹资偿还了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的点心债。根据中城建的企业性质和近年来的经营情况,获得外部融资支持的可能性已经非常低,而公司经营状况欠佳,偿付违约利息更有可能是通过资产转让和自有资金调节共同承担。
2.2 政府协调或国有资金支持
政府协调或国有资金支持,通常包括政府参与协调下的再融资和具有国有背景的资金的支持,涉及二重、中钢、亚邦、宏达、华昱、奈伦、川煤、江泉等8家发行主体的11只债券,8家发行主体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各4家。
除技术性违约外,全部四家违约后兑付国企都获得了来自政府和国有资金的支持。考虑到国企在融资和外部支持上得天独厚的优势,违约国企在经营状况上通常不及同评级民企,违约发生时企业往往积病已久,很难靠自身经营周转资金,也没有多少资产可供抵押或变现,因此来自国资的救助是国企最大的兑付资金来源。
政府和国资机构愿意救助违约主体的原因,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认可公司经营状况,愿意解其燃煤之急,如华昱股东中煤对华昱的支持,江苏信托对亚邦的支持等,另一类则是出于“维稳”的目的,考虑规模较大的国企和民企对当地经济、就业、社会稳定的影响,以及违约对资本市场和当地后续融资的负面冲击,如四川省政府对全省最大的煤炭国企川煤集团首次违约后不遗余力的救助,如临沂市政府对位于当地互保圈核心的江泉集团违约债务的垫支等。
但近年来随着违约频现,而大环境却是信用收缩的情况下,政府对违约企业的救助意愿有所下降,或者是力不从心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或者权衡利弊只进行有选择性的援助,如川煤集团多例违约债券违约已超过一年,至今尚未偿付,但最新一例违约企业债却在一周内得到全额兑付,据称是发改委协调了大部分资金。
华昱集团:央企股东中煤集团支持
2016年4月5日公司发布“15华昱CP001”本息兑付不确定性公告,4月6日本息实质性违约。4月13日,公司足额完成兑付。
据报道,华昱的控股股东中煤集团持有华昱49.46%的股份,中煤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能源企业,是中国第二大煤炭生产企业。华昱用于偿还“15华昱CP001”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中煤内部的筹集。中煤为华昱作担保,中煤财务借给华昱6亿元用于偿还本金,华昱自己出资偿还利息和违约金。对于救助原因,中煤表示,华昱经营状况正常,出现违约的主因是银行对华昱的放贷暂时出了点小问题,又加上紧邻清明节假期,所以出现了违约,中煤作为控股股东,理应帮助华昱暂时渡过危机。
中国二重:央企股东国际集团受让全部债务
相较于华昱股东较为主动和积极的支持,二重的央企股东国机集团支持意愿则一向较低。自2013年二重从央企转为国机集团全资子公司后持续亏损,但净资产一直未能通过注资得到补充。2014年二重集团控股子公司二重重装连续第四年亏损,被迫摘牌退市,严重的资不抵债也将二重拖入巨额负债泥淖,但在市场已经对二重债务违约做好心理准备时,2015年9月22日二重公告称,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其央企股东国机集团或其受托机构拟受让全部“12二重集MTN1”和“08二重债”为其托底。此后两只债券本金虽全额偿付但利息免除,性质上依然属于违约。国机集团自身已有多家上市子公司,因此对被国资委整合进来的子公司二重的各类支持较弱。最终国机出手相救很有可能是做了充分的公募债券规模小而市场影响大等权衡,充分体现出央企对发改委“绝不允许资本市场出现违约”精神的贯彻落实。
中钢股份:国企结构调整基金支持
中钢股份于2010年10月20日发行了20亿元的“10中钢债”,由母公司中钢集团提供担保,期限5+2年,第5年投资人可选择回售。2015年9月30日回售申请开始,此后中钢发布了共计34次回售登记延期的公告,直至2017年10月17日才确定了兑付日。而兑付的资金来源,据媒体报道是国企结构调整基金。
2017年8月8日,中钢旗下上市公司中钢国际发布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公告显示,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相关手续,其中中钢集团质押了1.01亿股,中钢股份质押了1.83亿股,分别占42.89%和45.06%。质权方均是国企结构调整基金,质押原因为可转债借款担保。虽然名义中钢上获取偿债资金的途径为股票质押,但考虑到质权方的性质,此次兑付的资金来源更应归于国有资金的外部支持而非自有资产变现。
亚邦集团:当地国有金融集团江苏信托的支持
2016年2月15日“15 亚邦CP001”本息违约, 3月10日足额偿付本息。2016年9月29日,“15亚邦CP004”本息违约,2016年12月28日,亚邦公告偿还部分本金,2017年3月24日,亚邦兑付剩余本息。
2016年3月亚邦足额偿付“15亚邦CP001”本息后,有过两次积极的筹资协商:1. 出让上市公司控制权:4月8日亚邦公告拟推动增发由龙盛认购,增发后龙盛将成为亚邦第一大股东,且龙盛同意提供委托贷款。龙盛公告显示,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金额在35-40亿元之间,委贷在30-35亿元之间,那么保守估计交易总金额在65亿,足够解决亚邦的财务危机且不构成龙盛的重大资产重组,但4月28日宣布合作终止。2. 亚邦本身的重大资产重组:亚邦股份于2月22日开始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为亚邦下属两家医药产业公司。后公告称由于业务剥离困难、同业竞争等问题于4月27日终止重组。上述两次交易虽被终止,但至少可证明市场对亚邦资产的认可。
2016年9月江苏信托在与当地政府沟通后设立了“凤凰1号”信托计划为亚邦提供流动性支持,“凤凰1号”通过交易结构设计,信托、银行和政府AA融资平台三方合作,募集资金28亿为亚邦解决了流动性问题。江苏信托认为:“亚邦是一家品牌形象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它是当地纳税大户,并提供众多就业岗位,如若破产,引发的后果会很严重”。“亚邦集团作为优质制造企业,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生命力,资产质地良好,且其正常运营对于其控股上市公司正常运作和地方经济都有着重要影响。” 在江苏信托的支持下,亚邦得以在2016年12月偿付部分“15亚邦CP004”违约本金,并于次年3月兑付全部剩余本息。
宏达矿业:当地政府的介入和积极协调
宏达矿业为淄博当地龙头企业,就业人数近万人。2015年3月15宏达发行4亿元 “15宏达CP001”后,持续陷入流动性紧张,当年12月为摆脱困境,将旗下上市公司宏达矿业2.14亿股股份转让并丧失对其控制权,但仍无济于事,偿债压力巨大。据媒体报道,2015年12月25日,淄博市政府召集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银行业协会与各债权银行在内的各方召开会议,要求各债权银行对淄博宏达存量的信贷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不提高担保条件,对到期还款可采取借新还旧方式给予续贷”。同时,要求债权银行承诺,不擅自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提起诉讼,不查封冻结企业资产。此外,政府还积极协调注册地同在淄博的另一家大型民企山东焦化参与淄博宏达的重组。在因该笔短融兑付风险问题,重组搁浅,导致宏达2016年3月8日实质性违约后,3月10日晚间,在当地政府的介入和积极协调下,资金筹集有所进展。此后公司于3月11日足额偿付违约本息。
川煤集团:政府协调,兄弟国企支持
2016年6月15日 “15川煤炭CP001”本息违约。7月27日,公司全额兑付。川煤该期债券兑付主要依赖四川省政府协调下当地兄弟国企川投集团的委贷支持。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交通银行,联合其他3家银行,发放贷款给川投,然后川投再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资金借给了川煤。川煤与川投均为四川省国资委所属全资企业。
据腾讯财经报道,在这次债务违约之前,川煤还曾有一笔在2016年2月到期的10亿元中票“11川煤炭MTN1”险些违约。最终同样以兄弟国企(川能)委贷的方式暂时解决。川煤自2012年起便持续亏损,负债持续加重,此次违约爆发前,四川省在2016年4月成立了以副省长刘捷为组长的“四川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刘捷牵头召集四川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中国银监会四川银监局以及各债权银行,多次开会协商解决方案。
2018年10月14日“10川煤债”仅兑付当期利息,本金违约。一周后的10月22日全额兑付本金。川煤未披露该笔兑付资金来源,但有消息称,之所以未偿还之前若干违约债而是偿付最新违约的“10川煤债”,是因为作为企业债,政府(发改委)协调了大部分资金。
成立于2005年8月的川煤是四川省最大的国有煤炭企业和唯一的煤炭整合主体,公司职工近五万人,早期政府持续不遗余力地挽救川煤兑付危机,主要在于川煤在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力,但后期川煤源源不断地债务违约,政府救助意愿显著下降,多期违约债券至今零兑付,在“10川煤债”之前的两期利息违约兑付都主要依靠川煤自身资金周转,政府不再扮演最重要的角色。
江泉集团:当地政府垫支
2017年3月13日,“12江泉债/江泉暂停”未能按时派发回售本金,构成违约,一周后的3月22日江泉发放本金。据报道,江泉危机一爆发,临沂银监分局金融办和各家银行即派出代表和市政府进行了对接。市长张术平提出多项措施:成立金融领导小组解决江泉欠息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环评手续推进;解决江泉集团担保面的问题。最终江泉的危机由政府垫支暂时过渡。而政府对江泉债务危机的救助,也有部分是因为江泉处于当地互保圈核心,其违约会产生连锁反应。
2.3 第三方代偿
第三方代偿指引入新投资人接手违约债务,涉及3家民营发行主体协鑫集成、中科云网、博源集团。与政府或国资机构接手违约债务不同,政府以救助为主要目的,而第三方代偿通常以盈利为目的,具有优质低价壳资源的上市公司更易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债务偿付。
超日债:新投资者支付股权对价清偿债务
2014年3月4日,“11超日债”第二期利息部分违约,该期债券规模10亿元,利息8980万元,而兑付当日公司仅能支付400万元。2014年12月17日超日发布兑付公告将于12月22日全额还本付息,偿债资金主要来自新股东支付的股权对价,另有小部分资金来自资产处置和借款。
“11超日债”违约后,债权人上海毅华于4月3日提起超日破产重整申请。根据*ST超日的重整草案,以协鑫为首的9家重组方,支付用于超日重整费用、清偿债务、提存初步确认债权和预计债权的资金约18亿元,参与重整的投资人受让股权共支付14.6亿元,公司同时还通过境内外资产处置和借款等方式筹集不低于5亿元资金。重整后仍为上市主体,控股股东变为协鑫。除新股东协鑫支付的股权对价外,新增两家担保长城资管和上海久阳为“11超日债”提供不超过7.88亿元和0.92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也与协鑫的支持有关,而协鑫此举意在超日的壳资源,债务削减减轻了公司的债务负担,使得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变得较为便宜。
湘鄂:引入第三方北京盈聚代偿违约债
2015年4月6日,“12湘鄂”本息部分违约,2016年3月9日通过第三方北京盈聚代偿完成全额本息兑付。自2014年7月起,湘鄂先后为偿债进行了追加担保、提前回购、出售商标和股权偿还债务、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减持股票进行财务资助等多种方式,但截至回售日仍未筹足资金,造成实质性违约。
2015年11月25日,公司公告称将由中湘实业代偿违约本息,12月5日再度公告称中湘实业的代偿权利和义务转移至北京盈聚。2016年3月9日,代偿方北京盈聚完成全额兑付。代偿方此举同样意在公司便宜的壳资源,违约发生前的2014年底,湘鄂除发行的公司债外负债不足5亿元,代偿方接手违约债务即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上市公司壳资源。
博源集团:信达资产收购逾期债券
2017年2月3日“16博源SCP002”本息实质性违约,2017年7月14日博源集团一次性还本付息,足额兑付违约本息。关于该期债券博源未披露兑付资金来源,但据2018年10月19日博源发布的最新公告称,公司存续债券总计30亿元均由信达资产收购并持有。但到目前为止博源多期违约债券仅“16博源SCP002”得到偿付。
3.小结
债券违约后,发行主体如果偿债意愿强烈,通常会多方筹资寻求兑付。但诸多客观因素限制使得兑付资金可能的来源极为有限,尤其对于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时的融资渠道在债务危机爆发后的当下就基本堵塞,企业最大的依托还是自身经营状况的改善和有价值资产的变现或抵押融资。对于国有企业和规模较大民企,政府和国资机构的支持虽然理想,但近年的现实是,需要救助的对象年年增加,而政府救助意愿和能力却在下降。而愿意代偿的第三方通常以盈利为目的,或者是被企业低价的上市公司壳资源吸引,或者是通过低价收购债务部分偿付实现盈利,两种都对债务本身有很高的要求,也需要较长的谈判和法律流程,能够以这样的方式实现违约兑付的企业仍是极少数。此外,无论企业以哪种方式获得兑付资金,债权人都有承担损失的可能,即使是政府或国资支持下的债务清偿依然无法保证一定能实现全额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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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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