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的环境试验提高了公众意识
在中国西南贵州省省会贵阳市有人对受砍伐的树木进行审判之前,被告人或其家人可以种植新树来恢复受损。
通过这样做,他们可能会从环境法庭受到更宽松的惩罚。
地方环境法庭于2007年成立,是中国第一个环境案件特别法庭。
2007年5月,中国东部江苏省最大的淡水湖之一太湖的藻类盛开,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对水污染的担忧。
六个月后,贵州成立专门法院,以更好地处理该省的水污染问题。
“生态保护是一个关乎民生的问题,”清镇市人民法院院长舒子贵表示,环境法庭隶属于此。“我们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特别法庭处理的第一起案件是针对污染贵州省省会贵阳市附近湖泊的一家化工厂提起的。据称该湖遭到化工厂废渣的严重污染。
此后不久,该工厂失去了诉讼并取消了污染源。
据舒说,湖水水质有了很大改善。但舒说,他希望法院可以为人们带来更多。
他说:“仲裁庭应该作为播种机工作,将环保理念植入人们的心中。”
2007年,郎学友因在保护区内砍伐树木而受到起诉。特别法庭判处Lang两年监禁,并追回更多受损地区的森林。
在下列案件中,特别法庭的判决经常出现恢复损害的要求。
“只要被告做出了适当的修正,特别法庭就会表现出宽大处理,”舒说。“除了惩罚之外,特别法庭的目的还在于让人们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案件的影响力,法官经常前往发生事件的当地村庄进行审判。
“我们尽量邀请尽可能多的村民到法庭,”舒说。“当地人可以从法庭审判中了解法律,这可以提高他们保护环境的意识。”
舒说这些小道也在网上直播。
11年来,法庭处理了1,700多起案件。
“近年来,对自然造成严重破坏的严重案件要少得多,”舒说。“尽管如此,民事诉讼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
“一般人越来越积极地通过法律维护他们的权益,例如,提起抗噪声污染的诉讼。我很高兴看到这种变化,”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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